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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要寫心得,所以去借了一堆書,其中一本書上面有讀者自豪的照片,及台北文學獎、最佳書獎、十大好書獎,但我翻開第一頁就看不下去了!而且氣到差點想丟書,但因為書不是自己的(圖書館的),所以不能丟得太用力。
我什麼這麼生氣,才第一頁而已,其時連什麼重點都沒看到。
因為我看到作者的文字。超扯的,明明是得過一堆文學獎,卻連逗點都不會用,讓句子變得長長長,逗點是讓讀者易讀,且在句子中休息的重要工具,但作者卻對這個十分、非常忽視。忽視逗點,就是忽視讀者!
舉個例子:「清楚感受到我們的土地存在著「國家」這樣一個威權化身成為暴力性的體制有形無形宰制著島國的心和資源」哇!這個句子超長,要是我,至少可以多給它2個逗點,但作者卻很吝予。看到這種書,真的超痛苦,看不下去!
我們現在是在21世紀,不是17、18世紀,不是在寫文言文,不能老是要讀者學著做句讀,難道不知道中文是很微妙,斷錯一個點,整個句子的意思就不一樣,難道作者不怕讀者會錯意嗎?
講一下我看的書,是很多歷史學者或文學教授會推薦的書:<餘生>,舞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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